兰开百里

cp洁癖,不接受拆逆

当歌 上

*《假如牧歌是知否编剧》番外,相当于现代版结局

*让大家久等了orz,我也不想的,本来只是想写个短篇番外,结果越写越长。还好及时刹住了一下下,不然又是一个长篇。


S市第一人民医院。
简洁纯白的病房内,灿烂的暖阳透过敞开的窗户投下了一片金辉,连空气中飘浮的微尘也披上了柔和的暖晕。窗外,树叶婆娑作响,一阵轻风卷着暖意吹了进来,白底印花的窗帘微微飘起。
蓦地,一声突兀响亮的叫唤打破了这个静谧宁和的氛围。“牧歌,我跟你说话呢,你有没有听到呀?!”
“啊?我我……啊……嘶……”
“我去,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削个苹果都能削到自己手指!”
只见病床上,一个穿着蓝白相间病服、头上缠着厚厚绷带的娇小女孩正手忙脚乱地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堆白花花的纸巾,塞到了坐在床边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的手里,另一只手还用纸巾帮男人按住了那正不断流出嫣红的伤口。
削到一半的苹果和沾着血迹的水果刀被放到一旁,牧歌轻皱着眉头,用纸巾把已经淌满鲜血的手指整个包住。眼看女孩就要按铃来叫护士过来,牧歌急忙用没有受伤的手按住女孩的手,“削了皮而已,没见骨头。待会我去洗手间冲冲,再消毒一下,贴个创可贴就行了。”
“哎呀,可是……”
牧歌温和又无奈地说道:“左左,我真的没事的,你不用这么夸张。再说了,医院门口对面就是药店,我要买点什么处理伤口的药都很方便。”
左左望着在牧歌手上那已经血迹斑斑的纸巾,蹙起的眉间满是担忧和无奈。她咬了咬牙,狠狠地戳了一下牧歌的额头,“你最近到底怎么回事呀,怎么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呀?”
牧歌怔了一下,红润的双唇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却愣是吐不出一个字。最后,他只能垂下眉眼,长睫覆住了乌眸里的哀伤,“我没事,我只是……”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开口。那个比羊脂白玉还要温润、比三月春风还要温柔的少年,那段曾让他在苦与蜜里反复煎熬,让他几近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的刻骨爱恋,最后……竟全都成了他的梦里南柯。这是他从未料到的结果。
他仍然无比清楚地记得那个让他痛得摧心折骨的雨夜,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齐衡。在离开齐府后,他又去了那座清幽秀丽的九丘山,那是他们第一次互通心意、许下一生之诺的地方。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牧歌本想在这个地方对这段感情好好地来做个告别。只是不料,一个不慎,他竟滚落山崖,意识随即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再睁开眼时,已是另一番光景。
面对着熟悉的世界,熟悉的工作,熟悉的亲人朋友,他却感到了一股自心底传来的陌生与孤独。如果曾经种种都只是一场梦,哪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真实?他甚至直到现在都能清晰地回忆起与那人相处时的喜怒哀乐。可如果是真的,又为什么只有他记得这一切呢?难道……难道自己是病了吗?
牧歌用力地抿了抿嘴角,踌躇再踌躇,终于还是轻声开口问道:“左左,你在昏迷期间真的没有做过什么奇怪的梦吗?”如果仔细听的话,就能听到这看似平稳的语调其实夹杂着一丝丝颤抖。
左左眉头紧皱,无奈地叹道:“你怎么又……唉,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嘛,我那天跟你打完电话吐槽完你牧大编剧的心狠手辣之后,就想去商场shopping一下,解一解心头之气,谁知道那么倒霉,居然在下楼时摔了个大跟斗,把头撞成这样。”说到这,左左略带不悦地撅起嘴,指了指自己那被一圈圈绷带缠着的额头,“第二天醒来就发现自己在医院啦。至于梦的话……我记得我没做过什么奇怪的梦呀。你信我,我说的话没有半句假话。说真的,如果你是觉得我是因为你才发生这个意外而心生愧疚的话,你大可不必,就是我自己不小心啦。噢,还有我那双高跟鞋,真的是不合脚,回头我就要把它扔了……”
听着左左的絮絮叨叨,牧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才朝左左抬眸微笑道:“好了,我知道了。我现在要去处理伤口了,苹果……恐怕你得自己削了。”
左左一听这话,立即停止了喋喋不休的话语,对着牧歌点头如捣蒜地说道:“行吧行吧,你赶紧去吧。这点小事我能做好,伤了头而已嘛,又不是手废了。”
牧歌点了点头,又有些不放心地叮嘱道:“那你自己看着点,别轮到你手弄伤了。还有啊,头伤着了就好好休息,别老揣着手机熬夜刷微博看视频。”
左左表示无语地摆了摆手,“哎呀,你赶紧走吧。再不快点的话,你的那个伤口都要愈合了。”
牧歌听到这话,不由得轻笑出声,“你这丫头……行了,我走了。”说着,转身离开了病房。
牧歌一走出病房,左左就开始一边摇头叹气,一边着手把桌子收拾干净。只是,不到一会儿,放在床边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左左拿起手机一看,屏幕上显示着的是她家经纪人的来电。左左疑惑地歪了歪头,嘴里有些不满地嘟囔着:“不是说了我在医院养伤,不要随便打扰我的吗?怎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呀?”
不过,不满归不满,左左还是慢悠悠地拿起手机,在屏幕上点了下通话键。“喂,江姐,我不说了嘛,我现在……啊,什么,你确定吗?我……我真的在邀请名单里?!”
“等等,不对,这次为什么连牧歌也……”
而另一边,在关上房门后,牧歌便低头望向了那只胡乱缠着纸巾的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那双清澈乌眸中隐约有水光闪烁。这点小伤,比起那入骨入心的疼痛和思念,又算得了什么?
牧歌甩了甩头,似是不想让自己再陷入这样悲伤的思绪中。“好了,不要再想了,赶紧去药店吧。”说着,牧歌便迈开步伐朝走廊前方走去。
当牧歌到了一个拐弯处时,从前方忽地传来了一把他熟悉无比的嗓音,“金医生,我母亲的伤势如何,严重吗?”男人的声音清越动听,恍如珠落玉盘,还带着一股迷人的磁性。
话音刚落,牧歌立即身子一僵,顿住了脚步,一双乌眸瞪得圆溜溜的,呼吸也跟着凌乱了起来。不到一会儿,他就迅速地趴到了墙上,极其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头,带着浓烈的渴望和对希望破碎的害怕,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缓缓望去。
只见在走廊的不远处,一个大约三十岁、穿着一袭剪裁合身的浅灰西装的男人正与一个医生交谈着。男人身材修长挺拔,一头微长的乌发绑在脑后,露出了那冷白俊秀的脸庞。浓眉英挺,那双深邃动人的桃花眼比子夜还要漆黑。男人应当是身份不凡,周身还透着一股清贵优雅的气质。
只见医生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温和答道:“井少爷,你也不用太担心。你母亲只是轻微脑震荡,留院观察两三天,如果没发现什么问题的话,就可以出院了。”
男人点了点头,淡声说道:“那这几天就麻烦金医生您了。”
忽然,一曲典雅悠长的小提琴曲缓缓流淌而出。男人便从口袋中拿出手机附在耳旁,薄唇轻启,那磁性动听的嗓音带着公事公办的疏离,“警方已经肇事逃逸的司机抓住了?很好,那林律师那边怎么说?”
“我要在医院陪母亲,你把我今天的行程都推迟一下。至于父亲那边……我来处理,他现在在英国出差,等我找个合适的时机再把这件事通知他。”
又对手机另一头的人交待了一些事情后,男人就放下手机,对那位金医生简单地道了个别,便转身准备往离他约摸有三步远的病房走去。
“井然!”一声充满担忧的清脆叫唤突然从走廊的另一头传来。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身材苗条、肤白高鼻、穿着鹅黄雪纺连衣裙的长发女孩喘着粗气跑到了男人的面前,那明艳的面容上满是担心,“我听说……白阿姨她……她出了车祸,现在怎么样了?”
只见那个被唤作井然的男人从口袋里抽出了一块素净的白色手帕,递到女孩面前,原本平淡疏离的语气也比之前柔和了几分,“你消息倒是灵通,来得也快。不过,看你这满头的汗,还是先擦擦吧。”
女孩看了井然一眼,才接过手帕,擦拭起脸上的细汗,“我今天本来答应陪白阿姨逛街的,结果在约定的地点等了好久都没看到她。她的手机又打不通,我就只好打到你们家里,秦嫂就把这事跟我说了。不过,看你这淡定的样子,白阿姨应该……没有很严重?”
井然点了点头,低声说道:“轻微脑震荡,不过要留院观察两三天。没什么问题的话,才能出院。”
女孩听到这话,顿时松了一口气,“那白阿姨现在在哪?我想去看看她。”
“你跟我过来吧。”
眼看着男人俊挺的身影和女孩一齐消失在病房门后,金医生望着那扇房门,托了托眼镜,“井家的大少爷、程氏的千金,还真是门当户对。看着……倒也确实挺相配的呀。”说着,开始一边低眉翻着手上的病历本,一边朝这边走来,牧歌才慌忙地转过身,随便寻了个方向就迅速跑离开来。
等跑到一个无人的寂静角落,牧歌才倚在墙角,低垂着头,身子缓缓地顺着墙壁滑落下来,一股浓浓的悲伤气息渐渐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几丝极低的呜咽声也随之逸出。可不稍一瞬,那呜咽声就被截断了。
只见牧歌完全不顾手上的伤口,使劲地用双手捂住嘴巴,拼了命地不想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可是,镜片下,那双一向清澈温和的乌眸在此刻早已泛出了悲伤的赤红,大颗大颗的泪珠不断从眼眶滚落,让那乌黑长睫狼狈地凝结在一起,也打湿了那又染上新的鲜红血迹的纸巾。
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和齐衡一模一样面容的男人,他确实不是齐衡,不是那个让他朝思暮想的齐衡,不是那个曾与他许下一生之诺的齐衡。他叫“井然”,他看着不止有优渥的家世,也有合适的人陪伴在身边。
牧歌觉得自己真的是荒唐可笑到极点,他到底在期待些什么呀?!所有的一切,在他睁开眼看到自己原来房间的那一刻就已经结束了呀!他早就已经……回不去了。果然,就像那晚他离开齐府之前对齐衡说的那样,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都不过只是一场荒唐大梦罢了。现在只是天亮了,梦醒了,仅此而已。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那些回忆那么清晰,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甚至连那痛的感觉都清晰得可怕,让他一想起来,心比刀割还要难受。
牧歌不知道自己在那个墙角到底待了多久。他只知道等到自己好不容易平复了那翻涌煎熬的心绪后,曲着的双腿已经变得有些发麻了。所以,他索性摊直两条长腿坐在了地上,用力吸了吸鼻子,抬手摘了眼镜,用袖子胡乱地擦了擦那被泪水糟蹋得乱糟糟的脸庞。而当他瞥见了那绕在左掌上染着血色的纸巾时,他不由得皱了皱眉,轻轻地扯开了那一圈纸巾后,就见那被划开一道血口子的手指已不见鲜艳的殷红,上面只沾着已经干涸了的红褐色血迹。
“再不快点的话,你的那个伤口就要愈合了。”
耳边不由自主地回响起左左在病房催促他离开时说的这句话,牧歌有些忍俊不禁。“果然,都已经不流血了呢,不过还是要处理一下呀。”
牧歌定定地望着那跟手指,轻勾着唇角。无论什么伤口,当时伤得有多重,有多疼都好,终归也会有愈合的一天。况且,即使伤口难以愈合,日子也还是要过的。这个世上,没有谁没了谁就活不下去。
想到这,牧歌用没有受伤的手使劲地握了握拳,脸上还绽开了一个如艳阳般灿烂的笑靥,“日子还是要过的,钱还是要赚的,不能再让左左担心了。”那个已经深深烙在心头的名字,他会好好努力,慢慢地学着把它封藏起来,起码每天想起它的时刻能尽量少一些。当然,他知道,这将会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至于那个井然,过了这几天,应该也没有什么机会再遇到了吧。
不过……井然……井然……牧歌歪了一下头,纤白长指挠了挠太阳穴,“这名字,怎么越想越觉得有一点点……熟悉呢?我好像……在哪听到过?”
左左头上的伤并不严重,在医院休养了大概一个星期就出院了。这期间,牧歌到医院探望她时,都带着几分小心谨慎。不为别的,就怕一个不经意又遇到了那个叫井然的男人。尽管已经下定了决心,但他现在还没办法坦然面对那张和齐衡几乎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并且,有关这个人的事情,他也不想作任何的了解。
这个男人的存在,于他而言,仿佛是个残忍的提醒,提醒他在齐府里的所有都只是大梦一场,提醒他现在身处的是一个没有齐衡的现实世界,提醒他无论那人长得和齐衡有多像,他也不是他。
一从医院回到了左家别墅,左左就把行李扔给了出来迎接他们的吴嫂,还迫不及待地奔入大厅,整个身子都瘫坐在沙发上,双手大大地舒展开来,明亮杏眸微微眯起,娇俏可爱的小脸上写满了惬意与舒服,“终于不用再闻医院的消毒水气味了,果然,还是家最好啊!”
牧歌轻轻一笑,温和说道:“以后啊,小心点,不要总是咋咋呼呼的,注意安全。这次还算你走运,以后千万不要再出什么意外了。”
刚替左左放置好行李的吴嫂在下楼时听到这句话,也赶忙出声附和道:“是啊,小姐,你以后可真的要万事小心呀。这要再磕着伤着,先生和夫人那不得急死?还有吴嫂我,也是很担心你的,你那天可差点把我吓个半死。”
左左抬手摆了个“OK”的手势,“知道啦,我会注意的。至于我爸妈担不担心我的问题……就算了吧,他们俩人一个在美国出差,一个到L市开会,也没见特意飞回来看我呀。”说到这,左左撅了撅嘴,继而便从包包里掏出手机来看了。
吴嫂语塞了一下,又有些焦急地快步走下楼梯,来到左左跟前说道:“先生和夫人他们是……”
左左却扬起可爱的笑脸,对吴嫂撒娇道:“吴嫂,我饿了,今天晚饭吃什么呀?”
吴嫂愣了愣,知道左左不想谈这个问题,便只能轻叹一声,说道:“放心,都是你和牧少爷喜欢的菜,而饭后甜品的话,我还准备做你们都喜欢吃的冰糖炖雪梨。
“哇哦,谢谢吴嫂!”
吴嫂笑着点了点头,“行了,小姐,牧少爷,我现在去准备晚饭了。”
牧歌也朝吴嫂微笑着点了点头,“吴嫂辛苦了。”
眼看着吴嫂走进了厨房,左左便把注意力全放在手机上了。只见她目光直直地盯着手机屏幕,时而咬咬手指,时而蹙起眉尖,时而撇撇嘴,时而又高兴地瞪大杏眸。
牧歌见到这副情景,疑惑地挑了挑眉。出于好奇心,他迈步走到左左身后,俯下身子,也将目光放在了左左的手机屏幕上。等他看清其中的玄机后,才略带惊讶地说道:“你在看晚礼服?才刚出院呢就要买东西,你这算是购物成瘾了吧。”
左左有些不满地撇了撇嘴,一边滑动着屏幕上的图片,一边说道:“购物是女人的天性,请尊重女人的天性好吗?再说了,我买这晚礼服本来是准备参加夏莎杂志的十周年庆典的,不过听江姐说他们会帮到场的艺人准备来自各大一线品牌的时装。所以啊,我就打算买来更新自己的衣柜。”说到这,左左弯起眉目,咧开高兴的笑脸。
“一想到下个月十三号就是夏莎杂志的十周年庆典,我就抑制不住我的喜悦之情呀。到时候,我就能在那看到很多大咖了,我一定会要签名要到手软的。啊,对了,还有我男神也会去,我一定要跟他要签名合影,嘻嘻!”
牧歌听完左左这一番话,已是满脸惊讶,“夏莎杂志可是国内的一线时尚杂志,它的十周年庆典怎么会邀请你呢?以你的咖位……”
也不怪牧歌这么惊讶,左左虽然是个正儿八经的富二代,但在圈内顶多就算个二线演员,签的经纪公司也不是什么大牌经纪公司。尽管一直有不错的作品输出,但也是经常做女二号,基本很少担当女主。当然,她也确确实实积累了一定的人气和口碑,但是还没到红的程度,更遑论能参加这种一线时尚杂志的周年庆典了。
左左瞪了牧歌一眼,“不用你提醒啦。真是……你自己不也被邀请了吗?你怎么不奇怪一下,你这个只能说小有名气而且没有多少部经典作品的小编剧怎么也会被邀请到这么高大上的重要活动呀?”
“!!!”牧歌瞪圆了双眸,“你怎么知道的,我刚想找时间和你说这个事呢?”
牧歌自从回归现实世界后,不是忙着去医院照顾左左,就是忙着在自己的租房里查资料创作新剧本。只有把自己的心力全部转移到其他事情上,他才不会那么容易想念齐衡,想念他们的曾经。
牧歌以为自己以后的日子大概就这么一辈子地平淡下去,但是,当他在前天早上打开了好些日子没有登陆过的邮箱,看到了夏莎杂志寄过来的电子邀请函时,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这事对他来说真的一点都不平淡啊!
左左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色,“我消息可灵通着呢。我估计比你本人还要早知道这个消息。”
牧歌挠了挠额头,再次翻出手机登陆上电子邮箱,“我到现在都在想,这不可能的吧……他们真的没有搞错吗?”
“搞错什么呀,邀请函写的是你的名字吧?嗯……这件春夏高级定制的薄纱花瓣长裙倒是很不错,配上我今年在意大利买的那双纯手工镶钻高跟鞋,再戴上我的星光耳坠,应该很好看。嗯……过阵子的银百合颁奖典礼可以穿这套去。”左左对于自己的这个服装搭配表示十分满意。“说起来,这几天我左思右想,发现自己能参加这个庆典,可能、大概、也许是沾了你牧大编剧的光吧。”
“啊?!!”牧歌在想,这个现实世界怎么越来越魔幻了?!左左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啊,为什么这句话的每个字他都能听懂,但拼起来他就完全无法理解了呢?!!
左左放下手机,转而换上一脸要听八卦的模样,“你和我男神是什么关系呀?”
牧歌愈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等等,你说什么啊,我什么时候和你男神有关系了?你男神是谁呀?!”
这回换左左瞪大眼睛了,“我男神呀,饰演知否里齐小公爷的那个演员啊,井然啊!”
听到这两个名字串在一起的时候,牧歌仿佛被雷劈中似的,僵直在原地。“井……井然……是……是演齐……齐……齐衡的演……员?!!”
左左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牧歌,“你不是吧,你好歹是知否编剧之一呀,连男二号是谁都不知道吗?”
“我……我……可能……忘了?”
牧歌不由得拧起眉头,胸膛急促地起伏着。怪不得他觉得井然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原来他就是知否里演齐衡的男演员!
虽然有的剧需要编剧进驻剧组,在拍摄期间和演员一起围读剧本,帮助演员更好地梳理剧情、掌握人物,或者根据现场拍摄要求再对剧本进行一些修改。知否这剧说起来也是由这几年作为“新起之秀”的知名公司珩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斥巨资的大制作,著名古言小说IP改编,著名导演执导,任用的编剧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两个他们公司的御用编剧。他当时还有其他工作,加之剧组也没这方面的需求,所以他也就没有进组,只是开机时和主演们见了一面,一起吃了一顿开机宴。
后来又因为在看剧时意外穿越到知否的时代,在那待了两三年,心思早已被在那的回忆占了大半,哪还容得下其他记忆呢?所以,他根本没想起来井然竟就是饰演齐衡的演员,也忘了原来他还和这位演员有过一面之缘。
而此刻的左左正紧皱起柳眉,玉指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那就奇怪了呀,我还以为他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牧歌一听到这句话,身子猛地一个激灵,赶忙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呀?”难不成左左终于想起什么来了?
左左干脆把手上的手机扣到桌面上,转过身正对着牧歌,清了清喉咙,说道:“你也知道我家那个经纪人,平时没啥兴趣爱好就是喜欢刨根问底地打听八卦,人际关系又打得好,所以知道的小道消息特别多。甚至连圈内人不太清楚的,她都能知道些皮毛。这次夏莎十周年庆典的邀请名单里有你的名字,也是她告诉我的。她还跟我说了,她觉得井然和你一定有点关系。”
牧歌满是不解地问道:“啊,她这是怎么得出来的逻辑呀?”
左左双手抱臂,叹了口气,“这真不怪她,我听了她说的那些事情之后,我都怀疑你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是怎么和我男神勾搭上的。你知道知否那样的大制作为什么要找上你做编剧吗?就是因为井然向剧方推荐了你。”
惊异的神色瞬间布满那双清澈温和的乌眸。“井然他什么要……不对,为什么他推荐了我,剧方就决定用我呀?”
左左无奈地摇了摇头,“牧大编剧呀,看来你还真是一心写作,两耳不闻窗外事呀。我这么说吧,你知道蓬山影视制作集团吗?”
牧歌点了点头。蓬山影视制作集团可以说是国内影视制作公司里的巨头了,金字招牌屹立多年不倒。公司以前是主做古装历史、抗战、民国谍战等题材的影视作品,后来随着市场趋势慢慢摸索开发出更多题材和不同模式的影视作品,且一直追求作品的高质量,作品受众面是越来越广。公司本身也捧出了不少名气颇盛、路人缘和口碑都良好的优秀演员。作为长江前浪,这么多年了依然没被拍死在沙滩上,反而让很多后浪望其项背。
“蓬山影视的总裁井显荣,就是井然他爸,知否这部剧呀,蓬山影视也有投资。噢,还有就是,忘了说了,井然是珩歌那边的签约演员。”
听到这个惊天消息,牧歌被震惊得乌眸瞪圆、红唇微张。“不是吧……”
“因为他们一家都作风低调,再加上井家的人脉,消息封锁得也还算可以,基本上也就部分业内人知道吧。其实你不知道也很正常,不过,我没想到你连井然是珩歌的演员都不知道。”左左说到这,神色间带着不可置信。
牧歌觉得他得慢慢消化这个消息才行。只见他揉着太阳穴,不解问道:“那井然……他为什么要推荐我?”
左左摊开双手,“你都不知道的话,我就更加不知道啦。我看啊,这个谜团答案,恐怕等到下个月十三号的庆典上你亲自去问他了。”
牧歌按在太阳穴上的长指一顿,“夏莎的十周年庆典,他也会去?”
左左表示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当然啦。知否开播没多久,剧里小公爷的这个角色就得到很多观众的喜爱,让他本人也涨了十分可观的人气,国民度有了相当大的提升,陆陆续续地还接了不少商品代言呢。加上他的背景,夏莎会请他,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说起来,虽然他不是表演专业出身,演艺经历也不算很丰富,但是在剧里他把小公爷的温润、天真、痴情真是演绎得淋漓尽致,简直就是齐衡本衡呀。我男神……真是太厉害了!”左左说到这,双手捧腮,一双杏眸亮晶晶的,散发着崇拜的光芒。
“这么厉害又帅的男人,怎么就没当过一回男主角呢?他好歹也是珩歌最早签的那一批艺人,长得又好看,演技也不算差,可是进公司以来他演的都是些戏份不重的配角,知否里的齐衡可以说是他接的戏里戏份最多、人设最好的角色了。唉,我男神好惨啊。”左左说到这,作西子捧心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牧歌也跟着轻叹一声,略带惋惜地摇了摇头,“唉,娱乐圈就是这样,就算你长得好看,又有实力,没人捧你,一样是白搭。就算有人捧了,能不能红也得看天时地利人和。想红,难啊。要一直红,就更难了。”说着,牧歌又想叹一口气了,只是,那口气刚到嘴边,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不对啊,以井然的身世背景来讲,他在珩歌不应该是这种待遇呀。”而且,他想起了那天在医院碰到的井然,他身上除了那股似是与生俱来的清贵优雅的气质外,还隐隐透出了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他不认为这样的井然会是个在圈子里不受待见的小演员。
左左听了牧歌的话,水目登地一下睁圆了,嘴巴张成“O”状。只见她右手握成拳,捶在了左掌掌心,“对吼,我怎么没想到?!虽说井然的身份圈内没多少人知道,但既然他能向剧方成功地推荐了你,那就表明珩歌是知道他的身份的!这……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呀,难不成……难不成是他自己不想红呀?”
牧歌突然觉得有些头疼了。这个井然,身上也太多谜团了吧。而且,他怎么会认识自己,又推荐自己做知否的编剧呢?牧歌仔细搜寻着自己脑中的记忆,试图找出他在接知否这个剧本前有见过这个男人的回忆。结果发现,他真的一点这样的记忆都没有。蓦地,有一个想法如空中飞落的流星那般,从他脑海快速划过,留下一道瑰丽却诡异的残影。“这不可能的吧……”
“什么不可能呀?”一把清脆响亮的嗓音猛地在牧歌耳畔响起,将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牧歌只能摆了摆手,干笑道:“没有啦,我就是在想井然的身份,珩歌总裁总不可能不知道吧。”
左左点了点,赞同道:“我觉得也是,真是太奇怪了。”
牧歌见左左被他应付过去,不由得悄悄在心底松了一口气。要是是当过嘉成县主的左左,他还能把这个想法和她分享一下。可现在,要是他说出来的话,大概……会被当疯子的吧。而且,连他自己也觉得这个想法太疯狂了。
…………

夏莎杂志作为国内的一线时尚杂志,这十周年庆典活动不可谓不隆重盛大。光是到场助阵的艺人就有六十多位,红毯、主会场、后台等等这些地方的入口,全都人潮汹涌,安保人员们齐齐站成一排,训练有素地维持着各个场地的秩序。除了艺人,来参加周年庆的还有一些来自各界的成功人士。
酒会区,觥筹交错,衣香鬓影。繁复华丽的灯饰发出了柔和的亮光,盛装打扮的人们正落落大方地与彼此交谈着。那一张张经过精心修饰的脸庞上挂着友善可亲的微笑,看起来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至于内里的真心到底有多少,也没有谁会想要深究。
在一个不易让人发现的昏暗角落里,牧歌扶了扶眼镜,又悄悄扯了一下领带,偷偷地吐出一口气后,才举起手中的莫吉托轻抿了一口。果然,无论过了多久,他还是不习惯参加这样的场合。他是左家的养子,从小到大他和左左因为跟随在左氏夫妇的身边也参加过不少大大小小的宴会。按理说,他应该像现在的左左那样,在人群中穿梭得如鱼得水。可不管在人前端着多温和沉静的模样,他的心中的不安与不适总是挥之不去。或许是因为在内心深处,他是不喜欢甚至有点厌恶这样的场合的,在他看来,越是繁华高雅,其下堆积的阴暗和腐败也就越多。
牧歌打量着周围的人群,可却没有看到那抹修长俊挺的身影,思绪不禁有些复杂,失落与庆幸相互交缠着,紧紧压在他的心头。是的,他是希望能见到那个男人的,也希望自己能有勇气当面问出藏在他心底的疑问。可是,没见到那个男人的身影,他又有点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男人人,自己又该如何与他相处。
这时,一把清脆悦耳的嗓音带着满满的爽朗意味从牧歌前方传来。“牧编剧,原来你在这呀。”
牧歌闻声抬眸望去,只见一个穿着酒红色露肩礼服长裙的年轻女孩正朝自己走来。剪裁独特的长裙勾勒出了女孩曼妙有致的曲线,牛奶般乳白的皮肤在酒红色礼服的映衬下越显莹润剔透。那一头深棕色波浪卷长发下,是一张娇艳迷人的瓜子脸,大眼高鼻,五官偏深邃,带着几丝西域风情。
牧歌不由得微微瞪大乌眸,这个人不就是那天在医院和井然一起的女孩吗?她怎么会认识自己呢?!
女孩已走到他面前,朝他热情地打招呼道:“你好啊,牧编剧。”
“你好。”牧歌硬是压下心头的惊讶,以他一贯的温和微笑点头回礼道,“不过,请问小姐你是……”
“啊,对不起,我忘了自我介绍了。”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叫程真真,是一名网络作家,主要是写恐怖悬疑之类的小说。”
牧歌听到这介绍,还是忍不住稍稍吃惊了一下。真是……人不可貌相呀。这个看着年轻美艳的女孩居然是一个会写恐怖悬疑小说的网络作家,真是巨大的反差呀。“这样啊,那我叫你程小姐好了。”
“别别别,什么程小姐呀,”女孩急忙摆手表示拒绝,“听着多别扭,都是一家人嘛,你直接叫我真真就好了。”
“???!!!”
牧歌突然有种愧对自己小学语文老师的感觉。不好意思,谁能来告诉他这女孩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呀?!是他从知否回来时睁眼的方式不太对吗,怎么这个现实世界越来越魔幻了呀?!
牧歌抿了抿嘴角,尽管内心早已波浪翻腾,面上却依旧笑得温和。“请问程小姐……不对,真真你是怎么认识我的呀?”
程真真立即答道:“我是从井……额……”只见她顿了一下,琥珀色的眼眸闪过几丝流光,接着嫣然一笑,“因为我很喜欢《第十三双眼睛》这部网剧呀,我本身也是写恐怖悬疑小说的嘛,所以相关题材都很喜欢看。在我看来,这部剧是一部披着灵异皮囊来述说人性的剧。以虚写实,以鬼写人,这也是我最喜欢它的一点。我就是通过这部剧认识牧编剧你的,你真是十分有才华呢。”
《第十三双眼睛》是牧歌两年前的作品,后来被拍成网剧,在去年播了出来。这是一部单元剧,就像程真真说的那样,是通过鬼魂的故事来揭开人心那或是美好或是阴暗的一面的一部剧。牧歌为了这剧本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拍摄它的公司虽不是什么大公司,但也是尽力还原剧本的场景,特效认真,还请来了老戏骨出演。只不过,当时档期刚好撞上一部又是大IP改编,又是流量小生主演的一部古装剧。这部古装剧不仅服化道一般,剧情也是魔改,各种狗血老梗堆叠在一起,主演的演技也有些堪忧,因此这部剧的口碑不咋地,吐槽它的路人更是数不胜数,但它就是有着极高的热度和人气。
相反,牧歌的这部剧就是典型的“叫好不叫座”,引起的水花并不大。或许,这就是市场吧。
在听到程真真说她是这部剧的剧迷,还如此直接地说出了剧的内核,牧歌那清隽的眉眼染上了喜色。果然,只要努力出好作品,绝对会有欣赏它的观众的。“真的吗?谢谢真真你的夸赞,还有对我作品的喜欢,这对作为编剧的我来说简直是莫大的荣幸。”
只不过是自己临时想到的一番简单的话而已,竟然能得来如此真挚的感谢,这是程真真没有想到的。她直直地望着那双闪烁着愉悦与感动光芒的清澈乌眸,觉得即便是架在鼻梁上的那副稍显笨重的黑框眼镜也挡不住其中的动人光华。大抵是因为眼镜的阻挡,这人的样子乍一看其实并不打眼,单单只觉得他清秀文弱。可是,看久了,就会发现这人既似触之生温的柔润暖玉,又似温煦得恰如其分的秋阳。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可谓是温暖舒适。
怪不得,井然会那么喜欢他。
程真真想到这,竟不自觉地脱口而出,“你这个人啊,真是……难怪井然那么喜欢你呢。”
此话一出,牧歌猛地瞪大眼睛,“啊?!!!”他怎么觉得眼前这个场景有些熟悉呀?当年他初到齐府时,不为也是……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后,程真真飞快地掩住丹唇,美目略带惊慌地眨巴着,“啊,我……那个……”
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了左左从医院刚回到家时问过他的问题,牧歌微微拧起英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真,我可以问一下,你为什么会这么说吗?井然……不对,井先生他是从什么时候认识我的?”
不料,牧歌这一问出了口,却轮到程真真瞪圆了美目。她放下了双手,不可置信地说道:“井先生?还什么时候认识你的?!你和井然以前难道不是……”
“程真真。”一声清冽如霜的低沉叫唤瞬间打断了程真真的话语。
牧歌听到这个熟悉的嗓音,身子随即一僵,捏着酒杯的手指猛地收紧,乌眸不由自主地循着嗓音的传来的方向望去。
方才还只是出现在两人对话中的人,终于出现在了他们面前。此刻的井然穿着一身优雅得体的黑色西装,身姿英挺如高山雪松,正迈着沉稳的步伐朝他们走来。那微长的乌发依旧整齐地束在脑后,墨黑刘海微曲在额前,俊朗秀逸的面庞在黑色西装的衬托下愈加显得如经过精雕细琢的羊脂白玉。一双形状姣好的桃花眼深邃得如浸润在朦胧夜色中的深潭,让人看久了就会不自觉地溺进去。
面对着这个隐隐约约带着骇人寒意的井然,程真真有些害怕地咽了咽喉咙。她在心中懊恼道:可恶,这种心虚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呀?!为了不让气氛因井然的到来显得太过于尴尬,她咧开丹唇,干笑了两声,“井然你怎么才来啊?刚才一直没看到你,还以为你路上堵车了呢。”
井然淡淡地说道:“我早就到了,不过在另一个场地配合杂志方拍摄了一些视频和照片而已。晚宴快要开始了,你还是快点到主场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入座吧。”
程真真是什么人,好歹和井然当了那么多年的发小,当即就听出了这话中的驱逐之意。她望了一眼神色有些复杂的牧歌,又望了一眼清冷依旧的井然,才点了点头,扯出一抹微笑,“那……我就先走了。牧编剧,有空再聊啊。”说着,朝牧歌摆了摆手以示告别后,便即刻提溜起长裙,蹬着高跟鞋十分干脆利落地快步走开了。这下子,就留下井然和牧歌静静地站在原地。
从井然出现的那一刻,牧歌就觉得自己的心律已趋在失常边缘了。他微微张了张红唇,那些缠绕了他多日的问题就要涌出嘴边,可是当他对上那双如寒玉般的疏离墨瞳,那好不容易提起的一点勇气就很快泄去。算了,不管那些疑问背后的答案是什么,终归……他也不是他。
牧歌努力忽略压在心头的失落和疼痛,浅浅莞尔道:“既然晚宴快开始了,那我也先告辞了,很高兴见到井先生。希望下次有机会能与你好好聊聊,交个朋友。”说着,他也迈开步伐,准备离开。
只是,当他走过井然身旁时,一股难以挣脱的力道扯住了他的手臂。牧歌当即愣住了。
“领带歪了。”

“啊?”
只见井然将那副纤瘦的身子扯到自己面前,并抬起自己修长精致的手指,动作轻柔地替牧歌整理起他的领带。他脸上的漠然神色不变,手下的动作却带着一股情人般的亲昵自然。
丝丝薄红飞上了牧歌白净的脸颊,他僵直在原地,动也不敢动。
待到井然放下了手,牧歌才脸庞微红,略带羞涩地轻声说道:“那个……谢谢井先生。”这个男人怎么回事呀?!突然来着一下,不要告诉自己他有什么强迫症之类的?
看到这样的牧歌,井然竟柔柔弯起唇角,恍如冰雪初融,春水初生。“你希望和我有机会好好聊聊,交个朋友是吧?”
“啊?”牧歌眨了眨乌眸,竟被这笑迷了眼恍了神,呆呆地点了一下头。
0416,这是我在维纳斯酒店房间的门牌号。等庆典结束后,你就过来找我。”极具磁性的低沉嗓音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和几丝不易察觉的诱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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